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

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(花溪医院)

重庆市巴南区肿瘤医院

服务热线

023-62857814

120急救电话

023-62852628
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政策文件

医药代表来访接待须知

发布人:cqhxyy     发布时间:2024-04-15

根据《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医药及相关领域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制度》,为更规范地接待来院公干的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业务人员,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,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,望遵守。

一、接待对象

药品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、经销单位等从事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用仪器设备、信息化建设、基本建设等宣传、推广的人员及其他来院推销活动人员。

二、接待时间、地点、科室

1.接待时间:原则上每月第三周周三下午为医药代表接待日,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其他时间接待。

2.接待地点:医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。若接待地点临时发生变更,由负责接待的科室通知。

3.接待科室:主要为药学部、医学装备科、总务科、信息科、采购组、医务科、护理部等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预约登记。预约人登录医院官网 www.cqhxyy.com 在院务公开栏下载《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》,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(hxyygysjdyy@163.com)进行预约登记(预约截止时间为接待日前 5 个工作日)。

2.进行实名制登记,与预约信息不符的,医院有权拒绝接待。

3.医药代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接待工作制度,自觉维护正常的医院秩序。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向医院接待人员提交产品信息资料,作产品说明,严禁医药代表未经备案预约在诊疗区域、办公区域等进行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。

4.严禁医药代表向医院工作人员给予或承诺给予任何不正当利益。医药代表有违背的,列入医院购销领域“黑名单”,情节严重的,医院将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。有配送服务合同的,立即停止与其公司的配送服务合作。

5.医院将对接待情况进行实地、监控巡查,对违反规定的医药代表: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;第二次约谈当事企业的相关负责人,已采购的停止采购其代理的产品 6 个月;第三次终止合作,同时 2 年内禁止在医院开展业务活动。

6.其他人员发现医药代表未在规定时间、地点进行宣传、推广等违规行为,主动向医院举报,监督电话1:62865682、监督电话2:62850678。

附件:《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》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4月11日